燕赵道教  
.《河北道教史》出版面世
.关于恢复河北省道教协会图书音像流通处
.河北省道教协会关于举办巡回讲经的通知
.黄信阳会长在“善行河北、点亮心灯”首
.首届中国道家艺术名人书画展开幕式——
.首届中国道家艺术名人书画展在河北美术
.河北省道协直属宫观——鹿泉十方院
.首届中国道家艺术名人书画展——暨“点
道教常识  
.道教行礼须知
.道教八节斋日
.道教四始斋日
.道教三会斋日
.道教三元五腊
.方至通宗师(1877—1926)
.徐敬义律师(1925年传戒)
.蒋永林律师(1884年传戒)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策法规
 

国家宗教事务局工作人员与宗教界交往中的禁止行为



文章来源:国家宗教事务局机关党委

    一、不准未经批准参加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以下简称宗教组织)举行的宗教活动。

    二、不准未经批准在宗教组织举办的活动中代表国家宗教局发表意见。

    三、不准未经批准在宗教组织和宗教组织开办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临时性机构兼职。

    四、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安排亲友在宗教组织任职或工作。

    五、不准插手宗教组织的工程建设、财务管理以及经营活动,谋取私利。

    六、不准要求宗教组织以及宗教人士、信教群众支付应由自己或者亲友支付的费用。

    七、不准以各种名义占用宗教组织、宗教人士的住房、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

    八、不准收受和索要宗教组织、宗教人士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九、不准在宗教组织和宗教人士中挑起矛盾、制造不和。

    十、不准用粗暴的语言和行为对待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

友情链接  
中国宗教网中央统战部中国道教协会中国民族宗教网国家宗教事务局白云深处人家保定道教网弘道文化网保定道教网道教之音网黄信阳博客刘崇汉博客史理广博客保定道教网崔信良道家书画
保定道讯道教典籍 保定道长 道教风光 保定道教 道教俗信 燕赵道教 道教影像
免责声明:本网站转载内容意在宣传 如有侵权 请致电本网 保定道教网 版权所有 保定频道 技术支持 通用网址:保定道教 河北道教 冀ICP备19010966号-1 联系电话:0312-7195395 邮箱:daojiao@126.com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